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及面积:东至杭宁高速,南至北湖街以及武源街,西至余英溪改道,北至莫干山大道及杭州第二绕城高速西复线,规划面积约22.95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全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长三角创新产业发展示范区、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增长极”。
总体目标:融杭接沪成效显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节点和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北翼创新中心初步形成。园区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新基础设施日趋完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城融合数字园区形态成为示范。
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2”大优势主导产业,形成新药创制产业片区、新材料产业片区、智慧医疗产业片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片区、生物化妆品和保健品产业片区、人工智能装备产业片区六大片区。
规划期限: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 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并进行第二次公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0572-823505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91111威斯尼斯人
电话:0571-87995270
(3)环保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电话:0572-8060980
②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电话:0571-28869159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