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政商交往 “ 正面清单 ” “ 负面清单 ”
发布时间:2023-11-21亲清政商交往 “ 正面清单 ”
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听党话、跟党走,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1.坚定信念、爱党爱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2.热爱奉化、服务发展,讲真话、建诤言、作贡献,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3.坦荡真诚、清白往来,做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践行者。
4.守法诚信、创业创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
5.合理诉求、理性维权,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困难问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6.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回报社会。
亲清政商交往 “ 负面清单 ”
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交往中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七个不得“:
1.不得赠与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或其他财物。
2.不得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理财或帮助买卖有价证券。
3.不得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旅游观光、出国出境等活动。
4.不得将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在企业挂名领薪。
5.不得安排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不得给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银行开户、大额存款等方面进行利益输送。
7.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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